房屋征收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违法建厂房面临强拆有哪些程序?


首先来说房屋征收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答案是可以的。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是觉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那么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那天开始,六十日内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过要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情况除外。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会从障碍消除那天起继续计算。 比如政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就推进征收工作,这就可能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再讲讲违法建厂房面临强拆的程序。一般流程如下: 1. 发现违建:执法机关有可能自己发现违建,也可能是接到他人或单位举报得知。 2. 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要是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就会开展这个内部程序。 3. 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同时询问当事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4. 制作并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找不到违建所有人,就会通过公告送达。 5. 等待诉期:限拆期限届满后,若违建没有自行拆除,要等6个月的诉期。 6. 催告: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7. 制作并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执法机关制作该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8. 实施强制拆除前公告:在正式强拆前要进行公告。 9. 实施强制拆除 。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立案审批:执法机关内部对某个案件决定是否正式开展调查的一种程序。 催告: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事先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