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过世后再婚家产如何分配?

我丈夫前段时间去世了,现在我打算再婚。我们之前有一些共同财产,像房子、存款之类的。我不太清楚在我再婚的情况下,这些家产该怎么分配,是全部归我,还是要和丈夫的家人分?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规则和法律依据。
展开 view-more
  • #遗产分配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 #夫妻财产
  • #再婚家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丈夫过世后再婚,家产的分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丈夫生前立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家产。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身后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安排取得相应的财产份额。这体现了遗嘱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比如,丈夫在遗嘱中写明将某套房产留给子女,那么这套房产就按照遗嘱由子女继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其次,如果丈夫生前没有立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家产。第一步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的一半属于在世的妻子,另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例如夫妻共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产,那么先分出100万归妻子,剩下的100万作为丈夫的遗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步,由法定继承人参与分配丈夫的那一半遗产。丈夫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再婚时的现任妻子)、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等。这些法定继承人一般对丈夫的那一半遗产进行均等分配。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