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家里的财产怎么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让我头疼的就是家里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分,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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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时家里财产的分割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与处理。首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商量好了,就按照商量的结果来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比如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这些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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