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其分割方式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不同情形下的分割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接下来,我们看看不同情形下房产的分割方式。 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男方在结婚前就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女方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就是房子可能归付首付的一方,但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一起赚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人的名字,离婚时两人可以商量房子归谁,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给男方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