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如何分割?


在夫妻关系中,当一方死亡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相关的分割方式及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后,进行财产分割的第一步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在一方死亡时,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活着的一方先拿走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 接下来就是对遗产进行处理。如果去世一方生前立有有效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的,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实际分割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的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先析产再处理遗产,根据不同情况采用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继承人的权益和实际情况,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