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委会是否可以做监护人?

我家亲戚的孩子父母都意外去世了,孩子还小没人照顾。我想问问居委会能不能当这个孩子的监护人啊?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了解一下居委会有没有这个资格和责任来做监护人。
展开 view-more
  • #居委会监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居委会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比如小孩或者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是部分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也就是说,当没有其他合适的监护人时,居委会可以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合适的监护下生活和成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