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是否需要缴纳燃气配套费设施?
我买了套新房,开发商让我缴纳燃气配套费设施费用。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新房到底需不需要缴纳这笔燃气配套费设施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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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新房是否需要缴纳燃气配套费设施时,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各地政策来综合考量。 首先,国家层面对于新建商品房的燃气配套费并没有统一的禁止性规定,但有相关的政策导向旨在规范此类收费。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将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且将与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进行取消。其目的是避免重复收费,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从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的政策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已经明确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向购房者收取燃气配套费。例如某些省份出台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已经包含了燃气等相关配套建设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在这些地区,如果开发商要求购房者缴纳燃气配套费,就是不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购房者有权拒绝缴纳。 然而,也有部分地区可能由于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策安排,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收取燃气配套费。但这种收费应该是合理、透明的,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的定价和收费程序。如果遇到开发商要求缴纳燃气配套费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若发现开发商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物价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反映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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