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和原则。第一种是协议分割。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来进行分割。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种是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教育等需求,确保子女的利益得到保障。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财产分割时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是指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在处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同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