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对财产分割一头雾水。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和股票。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划分的,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好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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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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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属于一方自己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商量如何分割这些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分割就可以了。但要是双方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举个例子,如果在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给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产。又或者,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也会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求,在财产分割上做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另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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