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如何分割?

我和我爱人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现在我们打算分开了,但是不知道这些债务该怎么处理。我们有共同借的钱用于家庭开销,也有一方单独借的钱。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些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到底是怎么分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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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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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处理原则。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一般遵循共同偿还的原则。在夫妻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这个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那么可以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剩余的债务;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而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通常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个人的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所欠下的债务,这些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些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要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有些债务表面上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但实际上可能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该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此外,在处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分割问题时,还需要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分割达成了协议,该协议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一方主张债权,该方不能以夫妻内部的债务分割协议为由拒绝偿还。偿还债务后,该方可以根据夫妻内部的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总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分割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分担债务,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复杂的债务分割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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