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后房产该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异的过程中,房产分割往往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不同类型房产在法律上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然而,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该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比如谁支付的首付更多、谁承担的房贷更多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还有双方的实际生活需要等。比如,夫妻双方婚后一起付首付、还房贷买了一套房,离婚时有未成年子女且抚养权归女方,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女方,同时由女方向男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是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夫妻离异后房产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