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夫妻共有的名字,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
我和我爱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会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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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共有的名字,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售房款。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照顾子女方面,如果有子女且子女的抚养权归一方,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社会现实中女方可能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给予适当照顾。而对于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份额。 此外,如果该房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偿还贷款等,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但如果房产的出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一方父母在购房时出了部分资金,且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考虑这部分因素。例如,一方父母出资部分可能会先从房产价值中扣除,剩余部分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离婚时房产证上为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要先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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