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动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涉及到动产分割的问题。家里有不少动产,像家具、车辆、存款这些,我们俩对于怎么分没有什么头绪,也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离婚时动产具体要怎么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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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动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哪些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像工资、奖金等),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遗嘱未确定只归一方)或赠与(赠与合同未指明归一方)得到的财产等 。 如果夫妻之间就财产有协议,那就根据财产协议中约定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要是没有财产协议,就按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对财产形成所做的贡献大小等原因,也可以有所差别。 比如车辆,如果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会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家庭中承担更多照顾子女、老人等家庭责任,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点给这一方。对于存款,同样也是先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也会按上述原则处理。 在分割动产时,还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财产的性质、价值、用途、来源等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从事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多种情况。 个人财产: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相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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