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婚前一方按揭买了房,现在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是按当时的出资比例分,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法?另外,还没还完的房贷又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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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房产归属的一般原则。如果是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办理银行按揭,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这是因为从法律关系来看,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及办理银行按揭后,房屋所有权实际上已经由开发商转移给了买房者,买房者与银行是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关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处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对于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也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数额一般是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例如,一方婚前支付了10万元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元,房屋增值了30万元,那么在离婚时,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补偿的数额,是共同还贷20万元的一半即10万元,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具体计算方法确定)。 再次,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因为购房者向银行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者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另外,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双方对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同时,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居住等实际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财产关系,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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