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财产公证了,离婚时该怎么分?

我婚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公证,现在面临离婚,不清楚这份公证过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具体的分配方式。我想知道是按照公证内容直接划分,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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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需要根据具体的公证内容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婚前财产公证的性质和作用。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进行约定,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一种法律行为。其目的在于明确婚前财产的归属,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 如果公证内容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么该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直接归属于财产所有人。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买并公证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仍归该方所有。 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么该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就归另一方所有,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男方有一套房产,经公证约定该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时该房产就属于女方。 若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婚前男方有一笔存款,经公证约定该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割这笔存款,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若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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