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的?

我前几天开车出门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了解下交通事故到底是怎么处理的,从事故发生那一刻起,我都需要做些什么,后续又有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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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保人员安全。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同时,要开启危险警示灯,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之后要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向交警准确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等信息。同时,及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向其报案,告知事故详情。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人员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 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他们会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绘制现场图、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以确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接下来是责任认定环节。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等证据,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责任划分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事故双方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在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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