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多久财产就不能被追回来了?

我和前夫刚离婚不久,最近他突然说要追回一部分财产。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离婚后财产追回有没有时间限制,想知道离婚后过了多久,他就不能再追讨财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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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后财产追讨的时间限制主要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形,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若是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可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比如离婚时没注意到某笔存款,后来才发现,就需要在发现后的三年内去处理。 另外,要是当事人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这是因为协议离婚时,双方是基于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若要反悔需要在较短时间内提出,以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协议的严肃性。 所以,离婚后财产追讨的时间并不是简单统一的,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对应的时间限制。超过了相应的诉讼时效,虽然当事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原告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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