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多久财产就不能追究责任了?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发现他在离婚前隐瞒了部分财产。我想知道从离婚那天算起,过了多久我就不能再就这些财产追究他的责任了呢?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可不想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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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后财产追究责任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可能导致你的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境中,如果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三年的起算点是从你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离婚之日开始算。 不过要注意,如果从离婚时就已经知道对方有隐瞒财产等行为,但一直没有主张权利,那么从离婚时起超过二十年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就不会保护你的权利了。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这个时间,但是是否延长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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