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4年后还能起诉追讨财产吗?

我和前妻离婚已经4年了,最近才发现她当时隐瞒了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我现在想把这部分财产追回来,不知道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离婚4年后起诉追讨财产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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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4年后能否起诉追讨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就涉及到再次分割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规定了发现对方有上述侵害财产权益行为时可以起诉追讨。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离婚4年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且距离发现的时间没有超过三年,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财产的。但如果从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已经超过了三年,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一旦法院认定超过诉讼时效,就可能会驳回起诉,导致追讨财产的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所以,关键在于发现对方侵害财产行为的时间以及是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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