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在再婚时如何分割?

我之前离婚时分得了一些财产,现在打算再婚。不知道这些之前离婚时分到的财产,要是以后再面临分割财产的情况,会怎么处理呢?是会当作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还是会和再婚期间的财产一起重新分配呢?有点担心财产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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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在您的情况中,之前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属于您在再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所以它属于婚前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您之前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是属于您个人的财产。 在再婚的情况下,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通常来说,您的这些婚前财产是不会参与到再婚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除非您和再婚配偶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将这些婚前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它们依旧属于您个人所有。 不过,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些婚前财产发生了形态的变化,例如用婚前的存款购买了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产生了增值,增值部分的归属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增值是基于自然增值或者孳息,一般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因为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等产生的增值,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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