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在探讨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涉及的就是这部分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在一方有外遇的情况下,通常就是没有出轨的那一方。也就是说,法律在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方有外遇并不意味着在分割财产时就一定会少分。因为外遇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只有当外遇达到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程度,才属于上述法定过错情形。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情况,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财产分割时要求适当多分,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为了调查对方外遇情况而支出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的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那么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即可。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来源、子女抚养情况等。同时,法院也会要求双方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财产的归属和数量等情况。所以,在发现一方有外遇并考虑离婚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财产分割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