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一方有过错而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发现妻子存在过错行为,现在打算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方面不太清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具体是怎么划分的,是会偏向我这边,还是怎样?想详细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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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妻子一方有过错而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要区分不同情况。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商量好房子归一方,存款归另一方,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那法律是认可的。 要是协商不成,就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孩子归您抚养,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可能会给您适当多分一些财产;同时也会考虑女方的利益,因为在现实中,部分女性经济条件相对弱一些;另外无过错方也就是您的权益也会重点考虑。比如妻子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给您多分配一些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妻子就一定会“净身出户”。 其次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比如妻子婚前自己购买的房产、车辆等,或者是婚后明确只赠与她一方的财产,这些都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您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最后,如果妻子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大过错行为,导致你们离婚,您还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比如因为妻子与他人长期同居,给您造成了精神伤害,您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赔偿金额。总之,财产分割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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