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女方没出钱,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产?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买了房,我没出钱。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到底怎么分。我想知道不同情况下,比如房产登记在他一人名下或者登记在我们两人名下等,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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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女方没出钱,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若男方用其个人全部财产支付购房款,且房产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此房产应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无其他特殊约定的前提下,离婚时不应将此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男方用个人全部财产支付购房款,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视作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时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例如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如果房产是男方在结婚登记前贷款购得,且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房贷还款义务。那么离婚时,该房产归男方所有,但对于婚后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女方有权就此部分财产提出分割请求。这是基于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权益。 另外,若男方父母在结婚登记之前为男方购置房产,一般视作对其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存在其他特殊约定,否则离婚时不应将此房产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是基于赠与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了父母出资购房在特定情况下的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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