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判决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在起诉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努力获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呢,是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或者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起诉判决离婚时,对于个人财产,一般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来分割共同财产,不能因为性别而有差别对待。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尽量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同时,也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第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生活需求,合理分割财产,尽量让财产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第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出去来逃避债务。具体的分割方式有很多种。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财产。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可能会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比如把夫妻共有的家电等财产直接分给双方;也可能采用变价分割的方式,把财产卖掉,然后分割所得的价款;还可能采用作价补偿的方式,比如房子归一方,这一方按照房子的市场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总之,起诉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