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呢?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清楚这些该按照什么原则和方式来划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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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对于财产分割,首先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对存款进行平分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这里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应该尽量详细、明确地列出各项财产,并说明如何分割。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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