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
我打算起诉离婚了,但是不知道财产该怎么分配。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划分的,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配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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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财产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要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而个人财产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例如,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抚养情况等。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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