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时财产怎么分割?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本来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在还没实际拿到遗产的时候就去世了,他应得的那份遗产就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来接着继承。 在转继承中进行财产分割,首先要确定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最初去世留下遗产的人)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确定每个继承人应得的份额。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确定了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后,接下来就是转继承人继承这部分遗产。转继承人一般是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例如,被转继承人是甲,甲去世后,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就是转继承人,他们将共同继承甲应得的那份遗产。在分割时,通常是平均分配,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在转继承财产分割过程中,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遗产进行合理的分割。总之,转继承财产分割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每个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