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收入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我是女方,结婚后就没再工作,没有收入。现在打算和老公离婚,不知道在财产分割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分到多少财产呢?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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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女方没有收入并不会成为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理由。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即使女方没有收入,但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上述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平等分割。例如,男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收入,女方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赚取,但同样拥有平等的权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如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等,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不过,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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