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房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是公房。我们都想继续住这个房子,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离婚时公房是怎么分割的,是双方都能继续住,还是只能一方住呢?想了解具体的分割方式和依据。
展开


在离婚时,公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公房。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对于离婚时公房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给出了相关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如果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在分割时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这是基于保障子女的稳定生活环境考虑。例如,如果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在公房承租权的分配上,会优先考虑将公房的承租权判给女方,以保障孩子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居住场所。 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体现了法律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会倾向于将公房的承租权判给女方。 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如果夫妻一方存在残疾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在分割公房时,会给予适当的照顾,优先考虑将公房承租权分配给这一方,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 照顾无过错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公房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需要根据公房的实际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公房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总之,离婚时公房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