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女方的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当时购房款是双方一起出的。我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割,是完全归我,还是要和他平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在夫妻离婚时,女方名下房子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只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女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付清房款,且登记在女方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女方所有。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房子是女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女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要是房子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离异半年还能起诉离婚吗?
- 监护权和抚养权哪个更重要?
- 养老保险可以停交一年再续保吗?
- 农民工能领取失业生活一次性补助金吗?
-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怎样的?
- 是否可以去交警队买车?
- 驾照到期体检视力不过关该怎么办?
- 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款应该找哪个部门?
- 小规模企业印花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和诉讼是否只能进行一次?
- 开促销服务费发票,营业执照的范围有什么要求?
- 身份证号码更改会影响社保吗?
-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 开发商品房需要交哪些税,是预交吗?
- 电动车撞人没钱赔偿法院会怎么判决?
- 专利侵权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律师教您如何购买二手房以及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气死人虽不偿命是否也要担责?
大家都在问
- 离异半年还能起诉离婚吗?
- 监护权和抚养权哪个更重要?
- 养老保险可以停交一年再续保吗?
- 农民工能领取失业生活一次性补助金吗?
-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是怎样的?
- 是否可以去交警队买车?
- 驾照到期体检视力不过关该怎么办?
- 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款应该找哪个部门?
- 小规模企业印花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和诉讼是否只能进行一次?
- 开促销服务费发票,营业执照的范围有什么要求?
- 身份证号码更改会影响社保吗?
-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 开发商品房需要交哪些税,是预交吗?
- 电动车撞人没钱赔偿法院会怎么判决?
- 专利侵权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律师教您如何购买二手房以及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气死人虽不偿命是否也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