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登记错误怎么离婚?


如果结婚证登记错误,一般不需要直接走离婚流程,可以先向婚姻登记机构请求撤销错误登记。 行政撤销有一定条件。一方面,合法的行政决定需要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这三个要件,若某种行政决定缺损其中一个或多个要件,那它就是可撤销的行政决定;另一方面,行政决定如果不适当,比如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习惯等,也可能被撤销 。在婚姻登记中,如果是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登记错误,像身份证号登记有误等情况,就符合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的情况,是可撤销的。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经核查原因属实的话,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否则不予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结婚证有误的当事人书面说明不一致原因,核查属实就能办离婚登记。 要是婚姻登记机构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还有行政诉讼这个后置程序。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会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然后做出是否撤销登记的判决。 另外,受害方也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受理后会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比如代领结婚证的,会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确认无效后通知行政机关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会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