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多年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一方失踪多年,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而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失踪显然无法满足这个条件。 下面为您介绍两种常见的诉讼离婚途径: 第一种途径:先申请宣告配偶失踪,再起诉离婚。 首先,宣告失踪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配偶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比如,从配偶最后一次与家人联系或者出现的时间开始计算,到申请的时候满两年了,就可以申请。 当法院宣告配偶失踪后,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种途径:直接起诉离婚。 即使不先申请宣告配偶失踪,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审理时,如果一方确实下落不明且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不过,这种方式下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有时候可能需要二次起诉。比如有确凿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像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的报警出警证明、处理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法院也有可能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 。 整个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1. 要求离婚的一方要写好起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3. 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4. 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失踪一方已经被宣告失踪的,则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 相关概念: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 。 缺席审理: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一种审判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