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该如何离婚?


如果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诉讼离婚,简单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以下这些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结婚了,或者长期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法院会考虑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就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对家庭成员不尽扶养义务等恶劣行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就是长期有这些不良行为且经过多次教育都不改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要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一些其他特殊情况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也在此列;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涉及家庭暴力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涉及分居要能证明分居的时间和原因等。同时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等材料 。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律术语,是指夫妻之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