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在法院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离婚但又无法达成协议,听说可以去法院办理。但我对具体流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该准备什么材料,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想问问大家,在法院办理离婚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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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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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办理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和相关要点。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立案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会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接下来是审理阶段。这一阶段又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小阶段。审理前,法院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证据。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双方需要出庭,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仍无效,就会进行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判决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判决准予离婚,另一种是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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