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异地离婚该怎么办理?
我和另一半都在本省,但不在户籍所在地,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和在本地离婚一样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展开


在本省异地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如果本省在试点范围内,双方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具体流程是先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在本省异地,被告在该地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可以在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