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离婚怎么办理最快?


在外地办理离婚最快的方式,通常要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以前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然而,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即便在外地可以顺利申请协议离婚,加上冷静期,最快也需要三十天以上。 诉讼离婚的话,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且居住满一年以上,是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争议,通过法院的速裁程序,有可能较快地拿到离婚的法律文书。在实践中,一些法院对于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但如果案件情况复杂,可能会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总体而言,如果双方能快速达成一致并配合法院程序,诉讼离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比协议离婚更快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