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回当地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当地办理协议离婚,想知道在这种双方都不回当地的情况下,具体要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流程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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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双方不回当地如何办理协议离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的基本概念。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从这条规定来看,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是需要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如果双方都不回当地,按照常规的婚姻登记程序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 不过,如果双方都在外地且不想回当地办理离婚,还有一种途径,那就是通过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外地有经常居住地,并且能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那么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双方不回当地办理离婚的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不回当地,常规的协议离婚方式走不通,但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先咨询当地的法院或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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