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另一半不愿意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和TA过下去了,也尝试过沟通协商,可就是没用。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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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另一半不愿意离婚时,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首先,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实际操作中,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等内容。证据则可以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材料,比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使另一半不愿意离婚,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仍然有可能实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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