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我想结束这段婚姻,可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我实在不想再和他过下去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办法能顺利离婚,该怎么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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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想离婚的一方要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证据可以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各种材料,比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协议,按协议办理离婚;若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需要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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