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财产该怎么离婚?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我根本不清楚他有多少财产。我担心离婚时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顺利离婚,如何才能在离婚过程中查明对方的财产状况并合理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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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道对方财产的情况下离婚,是许多人面临的困扰,不过法律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的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方式下,如果不知道对方财产情况,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对未知财产的处理方式,例如在发现新财产后另行协商分割等。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这种方式可能就行不通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如果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为了查明对方财产状况,你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令是法院开具的一种法律文书,凭借它可以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查询对方的存款、股票等财产信息;也可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对方名下的房产情况。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如果某些证据你确实无法自行收集,也可以请求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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