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知道对方的收入怎么办,有什么应对办法?
我最近打算离婚,但是完全不清楚对方的收入情况。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得考虑。我就想知道在这种不知道对方收入的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办法去了解,好保障自己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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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遇到不知道对方收入的情况,确实会给财产分割等带来困扰,不过有一些应对办法。 首先,可以请律师凭借法院的调查令到对方单位调查其收入状况。律师一般会提前和对方单位的劳动工资科或者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联系沟通,之后再带着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前往调查。 其次,还能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资收入情况。因为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因为对方不公开工资收入,导致自己确实无法知晓,这属于客观原因无法调查的证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而且《民事诉讼法》第67条也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另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也说明了解对方收入对于合理分割财产很重要。 总之,如果不清楚对方收入,通过律师和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这两种途径,能帮助你获取对方收入信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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