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了,在离婚协议里明确了财产分割的方式。但现在前妻不按照协议执行,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财产该怎么执行呢?是我自己能让她执行,还是得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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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的执行,简单来说就是要按照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把财产分配落实到位。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它在双方签字后就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效力主要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能自觉遵守协议,按照约定分割财产,那么执行过程就比较顺利。比如,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相关部门完成房产过户。 然而,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另一方不能直接强制对方执行。而是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查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通常会判决支持原告的请求。 拿到生效的判决书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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