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该如何执行?


租赁合同的执行,是确保出租方和承租方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执行要点和法律依据。 首先,双方要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这意味着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全面完成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将符合合同要求的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则要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租金。 其次,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同时还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例如,若房屋出现紧急需要维修的情况,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在维修时,承租方也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再者,就出租方而言,要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以房屋租赁为例,出租的房屋要具备正常居住的条件,水、电、气等设施要能正常使用。如果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出现问题影响使用,出租方有维修的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承租方,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若因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要妥善保管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转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应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总之,租赁合同的执行需要双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 醉酒驾驶酒精检验规定具体是什么?醉驾检测误差影响判定标准又是多少?
- 著作权和专利权存在哪些差异?
- 车事故司机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
- 孩子成年后父母离婚房子会判给谁?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给个人是否要交税?
- 职工医保卡能在医院使用吗?
- 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抚养权?
- 为什么检察院一定能把人送进去呢?
- 交通事故报工伤后治疗费社保局不报销怎么办?
- 离婚时户口本需要改成已婚吗?
- 换证前扣分是否会影响换证?
- 每个月的补贴是否算工资?
- 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好呢?
- 社保卡如何在医院使用?
- 提供抵押是否等同于提供抵押担保?
- 如何理解刑事和解的程序?
- 妇联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 商标转让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大家都在问
- 醉酒驾驶酒精检验规定具体是什么?醉驾检测误差影响判定标准又是多少?
- 著作权和专利权存在哪些差异?
- 车事故司机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
- 孩子成年后父母离婚房子会判给谁?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给个人是否要交税?
- 职工医保卡能在医院使用吗?
- 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抚养权?
- 为什么检察院一定能把人送进去呢?
- 交通事故报工伤后治疗费社保局不报销怎么办?
- 离婚时户口本需要改成已婚吗?
- 换证前扣分是否会影响换证?
- 每个月的补贴是否算工资?
- 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好呢?
- 社保卡如何在医院使用?
- 提供抵押是否等同于提供抵押担保?
- 如何理解刑事和解的程序?
- 妇联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 商标转让时应注意哪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