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没钱时如何执行,该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当被执行人没钱可供执行时,确实会让申请执行人面临一定的困扰,但我国法律针对这种情况也有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执行程序的启动。当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即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另一方(申请执行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这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执行的彻底结束,只是暂时停止执行。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法院也会定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恢复执行程序。 此外,对于被执行人没钱的情况,法院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的措施来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还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这些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促使其积极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在面对被执行人没钱的情况时,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执行过程可能会遇到困难,但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各方的努力,最终还是有可能实现债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