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他人信息会怎么判刑?


传播他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个人信息,通俗来讲,就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行踪轨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而“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传播信息的种类、数量、手段、目的、后果以及行为人主观过错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量刑。如果只是偶尔、少量且并非恶意传播他人信息,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比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尊重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避免实施传播他人信息的不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