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伙人的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公司,当时签合伙协议时,朋友隐瞒了一些重要情况。现在我知道后,想行使撤销权,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下合伙人撤销权行使的具体流程、方式以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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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人撤销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伙人的撤销权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合伙人依法享有的撤销相关行为或协议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合伙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合伙关系中,如果存在上述这些情形,合伙人就可以考虑行使撤销权。 接下来,是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即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这是因为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到对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变更或消灭,需要通过司法或仲裁途径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合伙人不能自行宣布撤销相关行为或协议。 在行使撤销权时,合伙人还需要注意撤销权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权利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合伙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此外,合伙人在行使撤销权时,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即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比如,如果是以欺诈为由行使撤销权,就需要提供对方欺诈的相关证据,如虚假陈述的记录、隐瞒重要事实的证据等。 综上所述,合伙人行使撤销权需要符合法定情形,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的方式进行,同时要注意除斥期间和举证责任等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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