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怎样退出公司?


企业股东退出公司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事项,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退出方式。 首先是股权转让,这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它指的是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他方。这里又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就是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种转让相对自由,一般不会受到过多限制。而外部转让则是将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此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次是公司回购股权。当出现特定情形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公司解散。当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时,公司将进入清算程序,股东的股份也会随着公司的清算而得到相应的处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解散后,会进行清算,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