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络诈骗后应该如何立案?


当遭遇网络诈骗后,立案是追究诈骗者法律责任、挽回损失的重要步骤。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立案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报案地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于网络诈骗这类案件,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用于实施诈骗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诈骗行为持续发生的实施地、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被诈骗对象财产遭受损失的犯罪结果发生地。所以,你既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诈骗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其次,准备好报案材料。报案时要尽可能详细地准备与案件相关的材料,这有助于公安机关快速了解案件情况。一般来说,需要准备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要提供能证明被诈骗事实的证据,例如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展现诈骗的过程和涉及的金额。 然后,进行报案陈述。向公安机关详细、准确地描述诈骗的全过程非常重要。要讲清楚何时、何地遭遇诈骗,诈骗分子采用了何种手段,比如是通过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网络投资等方式实施诈骗,以及自己是如何陷入诈骗陷阱的。还要准确说明被骗取的财物种类和价值,包括现金、银行卡内的资金、虚拟货币等。公安机关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制作询问笔录,你需要仔细核对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捺指印。 最后,关于立案审查。公安机关在接受你的报案后,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如果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会给你出具立案通知书;如果不予立案,也会给你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果你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