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该怎么填?


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是办理继承权公证时的重要文件,它用于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填写该证明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填写方法及相关要点: 首先,要明确表格的基本信息填写。在表头部分,一般需要填写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生前住址等信息。这些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因为它们是确定被继承人身份的关键内容。比如,被继承人的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接下来是填写亲属关系部分。这是证明表的核心内容,要详细列出所有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信息。包括亲属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现住址等。例如,如果是配偶关系,要填写配偶的完整姓名、准确的出生日期等;如果是子女关系,要将所有子女的信息都填写清楚,不能遗漏。同时,要注意亲属关系的表述要准确,按照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名称填写,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 对于亲属的生存状况也需要明确填写。如果亲属已经去世,要注明死亡日期;如果亲属还在世,填写健在即可。这对于确定继承人范围非常重要。 此外,填写证明表时需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因为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公证无效,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事项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公证机构有权拒绝办理公证,已经办理的公证也可能被撤销。 填写完成后,通常需要由相关单位或组织盖章确认。一般可以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证明并盖章。这些单位对被继承人及其亲属的情况比较了解,其盖章确认的证明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总之,填写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要认真仔细,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并按照要求由相关单位盖章。这样才能顺利办理继承权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