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种核定操作类型该怎么填?
我在进行发票票种核定的时候,看到有操作类型这一项,但是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填。也没有找到相关的说明,填错了又怕影响后续使用,所以想问问这个操作类型具体该怎么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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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票种核定是指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关于发票票种核定操作类型的填写,首先要明白常见的操作类型有“增加”“变更”“删除”等。如果您之前没有核定过该种发票票种,现在需要申请领用,那操作类型就选择“增加”。比如,您之前只核定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在因为业务需要,要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操作类型就填“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 如果您之前已经核定过某种发票票种,现在要对其相关信息,如开票限额、领用数量等进行更改,操作类型就填“变更”。例如,您之前核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领用数量是25份,现在业务量增大,需要将每月领用数量增加到50份,这时就选择“变更”。 要是您不再需要使用之前核定的某种发票票种了,要停止使用,操作类型则填“删除”。例如,您之前核定了通用机打发票,现在公司业务调整,不再使用这种发票,就可以在操作类型处选择“删除”。在填写操作类型时,一定要确保信息准确,否则可能会影响发票的正常领用和使用。若您在填写过程中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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